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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記者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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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工作計劃表

 

類別

工作項目

實施辦法

 

加強發展組織吸收會員

推行政令,加強公會組織,爭取及保障會員應享權益,輔導新聞從業人員入會,以加強組織發展,鞏固團結,發揮團結功能。

 

 

一、加強會員教育及研究發展

(一)提昇會員從業知識,輔導會員報名參加政府機關、本會舉辦與本業有關之講習。

(二)聘請專家為顧問指導。

(三)設各種委員會或工作小組加強會務作業,增進會員技能及素質。

二、加強安全保防

(一)遵照上級指示推行民間保防工作。

(二)運用組織力量,加強保防工作。

三、參加社會活動

(一)協助推動社會福利,捐助社會救濟基金等事宜。

(二)發揮幹部及會員參加各種慶典及社會活動,表現會員愛國熱誠。

 

 

 

 

 

 

 

 

 

 

 

 

 

 

 

 

 

 

 

 

 

 

 

 

 

 

 

 

 

 

 

 

 

 

 

 

 

 

 

 

 

 

 

 

 

 

 

 

 

 

 

 

 

 

 

 

 

 

 

 

 

 

 

 

 

 

 

 

 

 

 

 

 

 

 

 

 

 

 

 

 

 

 

 

 

 

 

 

 

 

加強兩岸新聞文化交流

 

 

 

 

 

 

 

 

 

 

 

 

 

 

 

 

 

 

 

 

 

加強兩岸新聞文化交流

 

 

 

 

 

 

 

 

 

 

 

 

 

 

 

 

 

 

 

 

 

 

 

 

 

 

 

 

 

 

 

 

 

加強兩岸新聞文化交流

 

 

 

 

 

 

 

 

 

 

 

 

 

 

 

 

 

 

 

 

 

 

 

 

 

 

 

 

 

 

 

 

 

 

 

 

加強兩岸新聞文化交流

 

  1. 本會於

(1)2015年7月29日上海市台辦新聞處處長顧祖華率團一行19人至本會參訪,就新媒體等議題進行座談、交流。

 (2)2015年10月12日台灣記者三晉行-馬理事長率台灣新聞媒體菁英赴山西省太原市進行探索文化之交流。

 (3)2015年10月21日河北省承德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張慶祥一行10人至高雄進行交流及餐敍。

 (4)2015年11月2日北京市委委員會副秘書長兼宣傳部副部長嚴力強一行14人至公會進行座談及新聞交流。

 (5)2015年11月4日山西省台辦徐副主任爽志暨新聞處處長石偉一行7人至公會進行新聞文化交流。

 (6)2015年11月6日本會馬理事長道明應北京日報報業集團邀請,出席攜手.和聲 首屆兩岸媒體人聯席會、北京座談會,以促進兩岸文化新聞交流。

 (7)2015年11月10日天津市台辦副主任李繼光一行6人至公會參訪。

 (8)2015年11月28日青島日報社余欽偉總編輯一行8人至本會進行新聞交流及餐敍。

 (9)2015年12月4日天津市濱海新區宣傳部副部長張長海一行13人至高雄進行新聞交流及餐敍。

 (10)2016年2月15日北京市台辦新聞處金秀清處長一行9人至公會進行座談及新聞交流。

 (11)2016年3月31日四川省海峽兩岸交流促進會副會長楊志學一行5人至公會進行新聞交流及參訪。

 (12)2016年4月14日湖南省台辦副主任傅雷率媒體參訪團一行16人至公會進行座談。

 (13)2016年4月19日北京市對外文化交流協會副會長呂欽一行14人至本會進行新聞文化交流。

 (14)2016年4月22日本會馬理事長道明一行5人至北京市新聞工作者協會進行交流合作協定。

 (15)2016年5月29日公會一行15人赴天津市參加2016年"你來我往"津台媒體交峰會。

 (16)2016年6月24日應青島市台辦邀請,本會理事長馬道明組織新聞訪問團一行11人赴青島參訪及新聞交流。

 (17) 2016年8月8日湖北省長江崇文國際總經理胡銀華、湖北省政府李三漢參事一行6人至高雄進行新聞交流及餐敍。

 (18)2016年8月10日本會大陸事務部執行長陳健祥率文藻大學傳播藝術系學生一行15人至中國天津市傳媒界參加「愛‧媒講」未來媒體人菁英營為期10天的研習。

 (19)2016年9月28日北京日報社集團傅華社長一行11人至高雄進行新聞交流及餐敍。

 (20)2016年10月18日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書記祝壽臣一行13人至高雄進行新聞交流及參訪。

 (21)2016年10月24日中國記協一行10人至公會進行新聞交流及參訪。

 (22)2016年10月28日北京市新聞工作者協會一行3人至公會進行未來兩地以及市域新聞媒體的交流、研討。

 (23)2016年11月17日應北京日報報業集團邀請,理事長馬道明赴北京參加峰會研討會。

 (24)2017年4月14日理事長馬道明應邀赴大陸參加首屆京津冀一體化海峽合作論壇暨世界華僑華人社團聯合總會成立17周年大會。

 (25)2017年4月17日北京台辦副主任馬振生一行5人至高雄進行新聞交流及餐敍。

 (26)2017年4月25日天津市台辦宣傳處王金鎖處長一行7人至高雄進行新聞交流及餐敍。

 (27)2017年5月8日中國記協、河北日報報業集團一行13人至高雄進行新聞交流及餐敍。

 (28)2017年6月29日遼寧省葫蘆島市台辦劉志新主任率領新聞媒體工作者團隊一行9人,至高雄進行兩岸媒體發展新聞交流活動及餐敍。

 (29)2017年7月20日安徽省滁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張升武一行6人至公會進行新聞交流及參訪。

 (30)2017年7月23日〜7月28日應北京市台辦、北京市新聞工作者協會邀請,理事長馬道明率媒體團及文藻外語大學學生參加「相約在北京 放眼大中華」臺灣青年媒體人新聞學子北京文化體驗周,藉此活動讓台灣青年學生與媒體人深入重要的老北京文化內涵並傳遞給更多臺灣青年朋友,幫助他們瞭解北京、瞭解大陸。

 (31)2017年8月18日雲南省海峽兩岸交流促進會副會長王德勝一行8人至公會進行新聞交流及參訪。

 (32)2017年10月16日北京日報報業集團副社長邱成軍一行14人赴高雄市與新聞媒體同業進行交流與餐敍。

   (33)2018年4月11日北京日報報業集團副總

   編輯一行7人赴高雄市與新聞媒體同業進行

   交流與餐敍。

 (34)2018年5月22日天津市台辦副巡視員

 陳健萍與天津今晚報社一行8人至公會進行

 新聞交流及參訪。

 (35)2018年6月11日河南廣播電視台副總

 編輯李波一行18人至公會進行新聞交流及

 參訪。

 (36)2018年10月4日山西省泉陽市副市長李君

 一行10人至公會進行新聞交流及參訪。

 (37)2018年10月17日北京報業副社長安偉

 一行9人至公會進行新聞交流及參訪。

 (38)2018年12月7日揚州市台辦處長謝德

 峰一行6人公會進行新聞交流及參訪。

 (39)2019年4月27日北京市台灣同胞聯誼

 會至公會進行新聞交流及參訪。

 (40)2019年7月2日山東棗莊新聞團棗莊日

 報社長王啟奎一行9人公會進行新聞交流

 及參訪。

 (41)2019年7月26日天津市參訪團副主任

 原清等10人至公會參訪交流。

    (42)2019年11月23日舉辦山海戀歌 再現

    柴山議長杯防毒馬拉松。

在兩岸新聞、文化交流互訪後,彼此促進了良好的互動關係,也增進了兩岸溝通的橋樑,共同報導兩岸有關人文、藝術、風俗、民情,提昇相互了解、建立良好合作,提供大眾進一步了解兩岸動態與兩岸關係走向以促進兩岸良性發展與經濟繁榮。

(二)加強各友會之交流,繼續推動兩岸新聞工作

      者互相參訪,辦理兩岸新聞工作者座談,促

      進相互了解,強化互動關係,增進兩岸人民

      情感。

(三)本會擬定擴大加強兩岸新聞文化交流,預定

      廣邀中國大陸各省新聞文化相關團體來訪,

      增進兩岸人民情感。

 

 

 

 

 

一、舉辦自強文康活動

(一)提倡會員正當娛樂,調劑身心健康,加強會員情感交流,舉辦野外郊遊或各種球類、棋賽、康樂比賽活動。

(二)配合上級公會舉行各種文康活動。

二、慶典活動

配合政府或上級公會參加各種重要慶典活動。

三、會員子女教育獎學金

鼓勵子女向學,舉辦國中、高中、專科及大學在校生成績在一定標準得向本會申請獎學金。

四、其他

(一)會員及親屬婚事贈送禮金。

(二)會員及親屬喪事致送奠儀或輓聯並派叩弔祭。

(三)極力爭取全體會員福利,會員如有災難發動會員互助救濟。

加強服務及輔導就業工作

(一)會員如遇特殊事件,需本會協助者,請來電通知,當即設法解決困難。

(二)調處勞資糾紛及會員間或外界之糾紛。

 

 

 

 

 

一、召開各種會議

(一)依照本會之章程,每年召開會員大會一次。

(二)理事會議全年四次每三個月一次,如必要時召開臨時會議。

(三)監事會議全年四次每三個月一次,如必要時召開臨時會議。

(四)必要時舉行理、監事聯席會議或其他各項會議。

二、籌措經費

(一)按時收繳會員入會費、常年會費及其他公認費用,統收統支專冊記載。

(二)如有特殊需要時,發動全體理、監事及經濟寬裕之會員贊助。

三、會員資料

(一)會員異動及入退會之登記。

(二)會員及資料、名冊、收費名冊、會員證書等各種冊卡等登記,建立完整資料。

四、會籍清查

經常辦理會員入會、退會並依規定於每年召開大會十五日前,辦理會籍總清查,據以校正,並造冊會員名冊,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五、文書處理

(一)對日常來往公文依程序處理歸檔、保管。

(二)各種會議紀錄呈報主管機關核備,分發各理、監事及有關會員。

 

財務處理

(一)依照高雄市各級人民團體財務處理辦法切實辦理。

(二)編訂年度經費預算、決算,提報理、監事會議審核後提報會員大會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